- 記者 : 黃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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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05
- 16:42
消防設備人員法立法完成,開啟台灣生命財產安全的保障- 專訪中華民國消防設備師全聯會理事長嚴順褔
民國81年神話世界KTV大火16人死亡、82年黑珍珠卡拉OK大火10人死亡、83年巨星鑽KTV大火13人死亡、84年獅子林KTV大火27人死亡、84年快樂頌KTV大火13人死亡、84年衛爾康西餐廳大火64人死亡。 連續幾年都發生重大傷亡的火災,政府重新檢視消防專業分工的重要性,促成了消防從警察體系獨立出來而成立消防署,並開始對建築物從事消防設備工作的人員必須經過國家考試檢覈,從而有了消防設備師、士的國家考試。
嚴順褔表示,當年消防設備人員法的立法困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明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係指具備經由現代教育或訓練之培養過程獲得特殊學識或技能,且其所從事之業務,與公共利益或人民之生命、身心健康、財產等權利有密切關係,並依法律應經考試及格領有證書之人員。 但因消防業務係由原建築師業務專業分工出來,致使立法過程受相關利益團體的阻礙,於立法院六進六出,立法過程長達24年才立法完成。
嚴理事長說104年的街頭運動,由於原消防法規定因消防設備師、士未達定量時得由85年公布的申請暫行從事消防安全設備設計監造裝置及檢修人員暫時執業,並於消防設備師滿500、消防設備士滿5000人時落日。累積至103年消防設備士領取證書人數已達5000人時,依規定暫行人員應於104年6月30日落日。然當時內政部意欲延長暫行人員之執業期限,時任高雄市消防設備師公會理事長的我,擔任中華民國消防設備師公會全國聯合會5人小組的總企畫及總指揮,串聯全國消防專技人員公會於104年1月23日進行街頭運動,當天來自全國各地共有1000多人參加,從監察院陳情、立法院陳情到包圍內政部。遺憾的是依然沒有能力阻止內政部延長暫行人員之執業期限的違法決定。
嚴順褔表示在立法院長達10年的陳情,從102年參與中華民國消防設備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的會務,就開始立法院長期的陳情。當時是馬英九時期,立法院還是國民黨多數。張慶忠委員本身具有消防設備士證照,但無法取得他的支持。之後轉而尋求劉建國委員的支持,街頭活動那天也是他出來接受我們的陳情書。
後來地緣關係結識林岱樺委員。對民眾生命安全相關的議題,她非常堅定支持的態度真的讓我們非常感動。從第8屆立法委員任期開始每屆就幫我們提案,期間我也知道她承受很多來自利益團體的壓力,可是她始終堅持下去。幫我們質詢內政部,在發生重大火災之後召開公聽會,甚至到終於排進內政委員會議程時,她放下所有行程親自督場,才讓消防設備人員法能夠順利以不需送政黨協商的結果出委員會,並且順利三讀通過。當然也要感謝消防署蕭煥章署長帶領著署內預防調查組同仁的努力。歷經三屆立法院,也歷經三位消防署長。
嚴順褔對未來消防設備人員法立法後的願景,我其實沒想過,消防設備人員法會在我接任中華民國消防設備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的第二年就完成,在這之前有太多人的努力在前面。 雖然消防設備人員法公告實施才一年多,但大環境的改變其實非常明顯。隨著時代的快速進步,火災的樣態變化也很快。像儲能的議題,電池火災的樣態跟過去的火災完全不一樣。火災四面體的概念根本不適用,只能用降溫的方式來撲滅。另外前幾年倉儲的火災造成嚴重的財損,現有的規定修改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111年8月17日頒布、113年2月23日修正的「提升儲能系統消防安全管理指引」和113年6月28日頒布的「倉庫自動撒水設備設計指引」,消防設備師全聯會的參與都很多。今年工廠火災的發生案件真的很多,目前還在研擬「工廠自動撒水設備設計指引」中,希望年底前會有成果。 安全唯一的解方是預防,而預防需要的是高度的專業。隨著法制的完整落實,我相信消防安全會越來越好。